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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-Delphi面向对象的编程方法(四)(3)2007-05-082.2.6 对象变量的赋值

如果两个变量类型相同或兼容,您可以把其中一个对象变量赋给另一个对象变量。例如,对象TForm1和TForm2都是从TForm继承下来的类型,而且Form1和Form2已被说明过,那么您可以把Form1赋给Form2:

Form2 :=Form1;

只要赋值的对象变量是被赋值的对象变量的祖先类型,您就可以将一个对象变量赋给另一个对象变量。例如,下面是一个TDataForm的类型说明,在变量说明部分一共说明了两个变量:AForm和DataForm。

type

TDataForm = class(TForm)

Button1:TButton;

Edit1:TEdit;

DataGrid1:TDataGrid;

Database1:TDatabase;

TableSet1:TTableSet;

VisibleSession1:TVisibleSession;

private

{私有域说明}

public

{公有域说明}

end;

var

AForm:TForm;

DataForm:TDataForm;

因为TDataForm是TForm类型的后代,所以Dataform是AForm的后代,因此下面的赋值语句是合法的:

AForm :=DataForm;

这一点在Delphi中是极为重要的。让我们来看一下应用程序调用事件处理过程的过程,下面是一个按钮部件的OnClick事件处理过程:

procedure TForm1.Button1Click(Sender:TObject);

begin

end;

您可以看到TObject类在Delphi的Visual Component Library的顶部,这就意味着所有的Delphi对象都是TObject的后代。因为Sender是TObject类型,所以任何对象都可以赋值给它。虽然您没有看见赋值的程序代码,但事实上发生事件的部件或控制部件已经赋给Sender了,这就是说Sender的值是响应发生事件的部件或控制部件的。

您可以使用保留字is来测试Sender以便找到调用这个事件处理过程的部件或控制部件的类型。Delphi中的一个显示drag-and-drop的DRAGDROP.DPR工程。加载它,可以查阅到DROPFONT.PAS库单元的代码,在Memo1DragOver方法中检查了一个对象变量的类型。在这种情形下,参数是Source而不是Sender。

procrdure TForm1.Memo1DragOver(SenderSource:TObject;X,Y:integer;

State:TDragState;var Accept:Boolean);

begin

Accept :=Source is TLabel;

end;

Source参数也是TObject类型,Source被赋值为那个被拖曳的对象。用Memo1DragOver方法的目的是确保只有标签可以被拖曳。Accept是布尔型参数,如果Accept为True,那么用户选择的部件可以被拖曳;反之当Accept的值为False时,用户就不可以拖曳选择控制部件。is保留字检查Source是否TLabel的类型,所以Accept只有在用户拖曳一个标签时才为真,并作为变参输出到函数之外。

下面的drag-and-drop展示的Memo1DragDrop事件处理过程中也使用了Source参数。这个方法是为了把Memo部件的字型改变成和放入这个备注控制部件的标签一样的字型:

procedure TForm1.Memo1DragDrop(SenderSource:TObject;

X,Y:Integer);

begin

Memo1.Font := (Source as TLabel).Font;

end;

当您在这个事件处理过程中编写赋值语句时,开发人员并不知道用户会放入哪一个标签,只有通过参考这个标签的名称(Source as TLabel)用户才能知道,并把标签类型赋给Memo1.TFont。Source包含了用户拖放控制部件的名称,只有当Source是一个标签时,这个事件处理过程才允许这个赋值发生。

2.2.7 建立非可视化对象

您在Delphi中使用的大部分对象都是您在设计和运行期间可以看见的部件,例如编辑框、按钮等;一些部件,如通用对话框(Common dialog box)等,在设计时看不见,而在运行时可以看见;另外有些部件,例如计时器(Timer)、数据源(Data Source)部件等,在程序的运行期间没有任何可视化的显示,但您却可以在您的应用程序中使用它们。

2.2.7.1说明一个非可视化对象

下面,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讲述如何建立自己的非可视化对象:

您可以用如下的方法,建立一个自己的TEmployee非可视化对象:

type

Temployee = class(TObject);

Name := String[25];

Title := String[25];

HourlyPayRate : Double;

function CalculatePayAmount:Double;

end;

在这种情况下,TEmployee从TObject继承下来,且包含三个域和一个方法。把您建立的类型说明放在库单元中的说明部分,并和窗体说明放在一起。在这个程序库单元的变量说明部分,说明一个新类型的变量:

var

Employee : TEmployee;

2.2.7.2用Create方法建立对象实例

TEmployee只是一个对象类型。除非通过一个构造函数的调用从而被实例取代或创建,否则一个对象并不存储在内存中。构造函数是一个方法,它为新对象配置内存并且指向这个新的对象。这个新的对象也被称为这个对象类型的一个实例。

建立一个对象的实例,需要调用Create方法,然后构造函数把这个实例赋给一个变量。如果您想说明一个TEmployee类型的实例,在您访问这个对象的任何域之前,您的程序代码必须调用Create。

Employee := TEmployee.Create;

Create方法并没有在TEmployee类型中说明,它继承自TObject类型。因为TEmployee是TObject的子类,所以它可以调用Create方法而创建一个TEmployee实例。然后把它赋给Employee变量。在创建了一个这样的对象后,您就可以象使用其他的Delphi对象一样访问Employee对象了。

2.2.7.3 撤销对象

当您使用完对象后,您应该及时撤销它,以便把这个对象占用的内存释放出来。您可以通过调用一个注销方法来撤销您的对象,它会释放分配给这个对象的内存。

Delphi的注销方法有两个:Destroy和Free。Delphi建议使用Free,因为它比Destroy更为安全,同时调用Free会生成效率更高的代码。

您可以用下列的语句释放用完的Employee对象:

Employee.Free;

和Create方法一样,Free方法也是TEmployee从TObject中继承过来的。把您的注销放在try…finally程序模块的finally部分,而把对象的程序代码放在try部分是编程的好习惯。这样,即使您的程序代码在使用对象时发生了异常事件,也会确保您为这个对象分配的内存会被释放。关于异常处理和try…finally程序模块的信息以及建立非可视化对象的例子,在后文中还将仔细讲述。